涉違禁令 酒吧聚眾 陳淑莊遭票控提訊

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涉嫌於今年4月在旺角一間酒吧與多人聚會並違反禁聚令,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案件昨天在九龍城法院提訊。她與同案的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及該酒吧男負責人陳偉才等3名被告,暫時均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全部共4張傳票合併處理,獲法庭批准,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提訊,讓辯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

陳淑莊及林瑞華各自被票控於2020年4月2日與4月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27至31號地下1及2號舖「HANDS」酒吧,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之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容許聚集 酒吧負責人被票控兩罪

至於「HANDS」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則被票控兩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營運有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地方,並明知而容許該聚集進行;以及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在無合理辯解下,未有遵從指示,即容許某人在進入「HANDS」酒吧前,未有先為該人量度體溫,及在酒吧內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桌。

陳聲稱為公務 政府指不獲豁免

陳淑莊在酒吧聚會事件被揭發後,聲稱當時是以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指自己應獲豁免。不過,政府其後發聲明指出,根據有關規例的附表一列明12項被豁免的群組聚集,其中一項為「為執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責任而進行的群組聚集」,而另一項則為對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群組聚集。然而,立法會並非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群組聚集,意思指陳以議員身份參與群組聚集是不獲豁免。案件編號:KCS 526408-52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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