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政棍還是會玩鋪勁

果然,有反對派的地方必有混亂和罪惡。

廿一名反對派政棍決定賴死唔走玩多一年後,立法會亦告復會,建制派在人多勢眾下,十八個委員會成功搶佔十六個的正副主席職位,但反對派也非省油的燈,發展事務委員會及環境事務委員會在投票期間便分別遭許智峯及尹兆堅搞破壞,前者從投票箱取走選票遭立法會秘書處報警;後者疑重複投票,遭主持會議的何君堯指控涉違反《權力及特權法》、盜竊、串謀行騙等,以個人身份報警。

反對派慣了在議會聲大夾惡打橫行,即使《港區國安法》生效,依然狗改不了吃屎,不出陰招搞搞震不罷休。二人事後還要擺出無賴狀,許智峯批評報警屬小題大做,企圖以警權威嚇及打壓議會抗爭;尹兆堅則索性以「莫名其妙」來回應,堅稱無印象曾兩度投票,反斥何君堯憑空想像。

二人擺明死撐到底,以為立法會議員有特權法保護,就算被指又偷又搶又行騙,涉觸犯刑事法例,警方最後也是莫奈其何。當然,政棍惡向膽邊生也得力於當局的「克制」,單是許智峯,不下多次在議會搗亂和參與暴亂,結果一樣無事。例如六月審議國歌法期間曾投擲惡臭物體,立法會行管會僅向他追討數萬元清潔費了事;警方多次在暴亂現場拘捕他,不旋踵即告獲釋;最經典是搶女行政主任手機案,同樣獲法庭輕判。至於尹兆堅七一涉阻差辦公在銅鑼灣被捕,隨即踢保,事件不了了之。

「反中亂港過到骨,愛國愛港就死得」向來是特區鐵律,幾可斷言許尹二人今次也不例外,報警也是白報。人們實在不明白,國安法已生效三個多月,震懾力不斷遞減,為何仍不見當局亮劍?不僅未有一人遭正式判刑,黎智英等人更是拘而不控,一直獲准保釋,這樣的立法到底有何意義?別看建制派在議會佔了絕對優勢,以當局軟手軟腳觀之,反對派還是有機會玩鋪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