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存骨灰 或未能領牌 法理兩難全

【本報訊】至今逾百私營骨灰龕場未獲發牌,據了解,部分龕場並非商業牟利,如新界有祠堂只供村民存放骨灰,這類骨灰安置所如何處理亦未解決。根據目前申請個案,不少具規模龕場若能通過審批,可釋放提供數以萬計的新龕位,有助紓緩龕位供應緊張情況。

部分場所無能力再修建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副主席葉國謙指,牌照審批時間長,是由於申請人遲遲未提交足夠資料,不少私人安置所存在多年,要齊備申請資料或存有困難,部分場所於年代久遠已存在,已遺失圖則,又或是沒有能力再修建,至今未能符合發牌條件;有些則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例如新界一些祠堂只供村民存放骨灰,非商業牟利,但又未必有錢修葺至符合法例要求,這類骨灰安置所如何處理亦是問題,委員會亦已向食環署反映意見。其他問題還包括部分龕場佔用官地、業主拒續租、又或是非土地持有人,這類不符申請條件的,亦會被拒發牌。

龕場若未能取得牌照而要清骨灰,根據法例,家屬均可為先人申請政府公眾龕位,除非聯絡不上家屬,否則應可得到合適的安置。

目前有逾百宗申請未批,卻發現不少私營龕場存有大量未使用的龕位,若能改善符合發牌條件,料可釋放出大量龕位,供應巿場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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