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阻女兒滋擾 陳慧琳奶奶獲延長禁令

【本報訊】藝人陳慧琳的奶奶沈靜(原告)於上周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她的女兒劉建芝(被告)作出滋擾行為,包括接近原告身邊及住所,並已取得臨時禁制令。案件昨天再提訊,法官下令延長臨時禁制令,被告要在一個月內聯絡原告的律師,並清走在原告家中的物品。

促被告一個月內清走家中物品

代表原告的律師昨向法庭指,早於本月九日入稟高院,同日已把傳票送達被告手中,並通知被告昨天是案件提訊日期,但被告缺席聆訊。另外被告在當日已接獲通知,需於七天內清走在原告家中物品,而昨天是最後限期,但被告於昨天才通知原告律師,表示昨天之內未能清走物品,又沒有說明會在何時清走,故原告申請修改禁制令的內容,要被告在一個月內與原告律師聯絡,並安排到該單位清走物品,法官最終批准該申請。

原告在入稟狀所稱,她與丈夫劉基惠及三名外傭,同住於司徒拔道玫瑰新邨,自被告約於一七年八月起搬到該處居住後,原告等五人便分別多次遭被告恐嚇、威脅及滋擾,甚至毆打。原告遂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再接近原告等五人及作出滋擾行為。案件編號:HCA 172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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