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迷暈勒斃23歲子母認誤殺

有精神病史的五旬婦人,在湯內加入二十粒安眠藥,先迷暈其二十三歲兒子,再用電話線勒死他。婦人事後服老鼠藥自殺不遂被捕,她昨天在高院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法官押後至十月三十日判刑,期間女被告繼續還押,以等候被告的感化官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控方案情顯示,案發前被告萌生自殺念頭,因認為兒子不能照顧自己,遂希望帶兒子一起離開,精神科醫生判斷她是受妄想症影響犯案。

現年五十七歲的被告趙麗霞,任職學校校工,她承認於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將軍澳善明邨善禮樓住所內,誤殺其兒子黎裕帆。

行兇後服老鼠藥圖自殺

案情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晚上十時許,善禮樓保安員在大廈升降機內發現被告步履不穩,她未有回答問題,於是召喚救護車。被告在救護車內含糊地表示前一天自己跟兒子雙雙服食了老鼠藥。消防到場破門入屋,發現被告的兒子仰臥在客廳梳化,證實他已經死亡。

被告其後向警方說出事件來龍去脈,說自己患抑鬱症及有失眠問題,需要到醫院精神科門診部接受治療,而她的兒子則任職散工,月入二千至四千元。被告透露,許久以前她已經有自殺念頭,她起初沒有想到要殺死兒子,但思量後覺得兒子不能照顧自己,而兒子也無法經濟獨立,於是在案發前一至兩天,決定與兒子同歸於盡。

至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凌晨,被告將二十粒安眠藥混入湯內,她的兒子剛下班回家後,在喝過湯後感到暈眩,被告便扶他躺在梳化上,趁他睡着時便用一條白色叉電線勒他的頸,當時他有嘔吐及掙扎,但又乏力反抗。約半小時後,被告見兒子面部發黑,確定他已斷氣,便先洗好湯碗,放回櫃桶內,再混着高粱酒服食兩包老鼠藥。未幾她嘔吐,吐出老鼠藥,轉而服食十粒安眠藥。被告聲稱不知道自己為何離開住所及如何被送往醫院。

醫生判斷妄想症下犯案

精神科醫生報告顯示,被告案發時有精神錯亂,受妄想症影響,因此不能控制自己。另一名精神科醫生亦指被告患重性抑鬱,令她產生強烈的絕望感,影響了她當時的判斷力。案件編號:HCCC 4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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