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女性可繼承丁屋惹不滿

【本報訊】一直爭議不絕的丁屋政策,追溯至一九九四年,時任立法局議員陸恭蕙提出修訂《新界土地(豁免)條例》,保障新界女性原居民在沒有訂立遺囑情況下的丁屋繼承權,引起新界人強烈不滿。鄉議局組成「保家衞族抗爭委員會」,發起多次集會聲討陸恭蕙,並舉行「保鄉衞族」抗爭,有人甚至揚言要強姦她。

曾提出「截龍」 林鄭跪低改口

到二○一二年,政府曾表明可用「截龍」方式解決丁屋及丁權問題,並強調是遲早要討論的問題。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出,「丁權無限,土地有限」,新界原居民不能永享丁權,未來五年是適合時機終止丁屋政策,並構思以《基本法》確保香港回歸五十年不變為限期,即二○四七年後不再批出丁權建屋。由於男丁滿十八歲可以申建丁屋,所以要在二○二九年為丁屋「截龍」,並一度引發新界原居民怒火中燒,火燒「林門鄭氏」紙紮公仔,還揚言不惜流血抗爭。

然而,直至二○一七年,林鄭改口稱,終止新界丁屋政策問題「唔可以簡單處理」,而且法庭已有司法覆核案件,不方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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