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擋箭牌 檢討丁屋空談23年

實施近半世紀的丁屋政策,近年多次被揭發涉官商鄉黑勾結,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在二○一五年就丁屋政策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去年裁定興建丁屋屬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但在官地建屋則屬違憲。政府、鄉議局及郭均未獲大舉全勝,三方及後上訴,案件今年八月開審,有待判決。而政府早在回歸後已成立委員會檢討丁屋政策,廿三年過去,至今仍「交白卷」,政府近年更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作擋箭牌,拒絕找數。

丁屋政策自一九七二年實施,新界原居民可透過建屋牌照、私人協約或換地三大途徑申建丁屋。高院去年四月頒下判詞,認同新界原居民的自由建屋權可追溯至清朝,港英更在一九○六年,以「免費建屋牌照」方式批出丁權,故認為在農地上免補地價建屋屬原居民傳統權益,亦受《基本法》第四十條所保障。

惟法官認為,在一八九八年《新界土地契約條例》生效前,原居民無權取用官地建屋,政府透過公開或村內拍賣,或私人協約批地,不等於承認村民有權建屋。至於「換地」方面,政府和鄉議局都無認真提出理據,故認為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批出的丁權均屬違憲。

爭議無了期 勢上訴至終院

申請人郭卓堅雖然部分勝訴,惟裁決卻首次確立丁權受《基本法》保障,郭、政府及鄉議局三方均對裁決表示失望並上訴,案件今年八月在上訴庭開審,有待判決。丁權爭議沒完沒了,任何結果均會惹來其中一方不滿,最終或要上訴至終審法院,未知何時才有了斷。

自爭議訴諸法庭後,政府便以進入司法程序為擋箭牌,拒絕評論,多年來被質疑維護鄉事派特權。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二○一六年回應議員質詢時,明言丁屋政策,甚至是「套丁」謀利涉及法律、環境、土地規劃及土地需求等複雜問題,檢討或考慮修改丁屋政策,並非政府優先選項。換屆後,曾任發展局局長的特首林鄭月娥繼續推搪,她前年在立法會表示,丁屋政策正進行司法覆核,不宜評論。

高官推搪 財案不敢提「檢討」

「不宜評論」再終更演變成不再檢討,在二○一八年的財政預算案,發展局的工作事項,自○七/○八年起的「繼續檢討新界小型屋宇政策」,改為「繼續監察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的推行狀況」,「檢討」一詞自此銷聲匿迹。

政府亦早於九七年九月成立委員會,研究丁屋政策未來可行方案,原定兩年後提交報告,但廿年過去,報告隻字未見。至○二年審計報告發現,回歸首五年,每年均有逾五百宗丁屋獲准撤銷轉讓限制,不少原居民轉售丁屋獲利。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聲言,任期內會全面檢討丁屋政策,報告最終亦無影。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