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噬斷指 警長:分唔到咬定扯

【本報訊】香港大學畢業生去年七月十四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衝突期間,咬斷一名偵緝警長無名指一案,昨在區院續審。涉事警長梁啟業續作供,稱被咬時手指因感到劇痛,「所以分唔到(被告)係咬定扯」。控方在法庭播放當日制服被告過程的片段,期間梁的食指似是在放在被告右臉眼眶近鼻樑位置,梁解釋當時被告不斷搖頭掙扎,故未能做到按壓的動作,亦不完全清楚所按到的位置。

否認伸縮棍架被告頸

辯方指,從片段中可見被告早已被按坐在地上時,已有五名警員在他身旁,更有一支伸縮警棍架在他的頸上。被告已被向後拉了一段距離,除其右手有撥動外,就沒有其他肢體動作。但梁重申被告曾想逃走,又指伸縮警棍是放在被告胸口而非架在他頸上。

二十三歲被告杜啟華否認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等四罪,案件今天續審。另外,梁昨午作供後離開法院時,警方在區院大樓地庫停車場拉起橙色封鎖線,要記者在線外拍攝,稱有保安表示情況混亂,加上有車輛出入,為保障安全而作相關措施,但管理處職員表示沒有向警方求助。案件編號:DCCC 77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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