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邨裝修分餅仔 6承辦商裁違競爭例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提出訴訟,指控六間裝修承辦商及其三名負責人,於一七年觀塘安泰邨一期入伙期間違反《競爭條例》所訂的第一行為守則,即以「分餅仔」方式合謀定價,瓜分新入伙住戶裝修的市場。涉案的裝修公司及負責人分別承認違例,競爭事務審裁處副主任法官歐陽桂如昨天頒下書面判詞,根據同意案情裁定六間公司及其中兩名公司代表違反第一行為守則,餘下一名公司董事雖無直接參與,但亦不適合牽涉公司管理。法官把案押後至本月二十日、二十三日及十二月二日,分批聽取求情,之後才決定罰則。

今次被競委會興訟控告的與訟人,包括馮氏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義興鐵器土木油漆工程、雅閣建築裝修工程公司、興盛建築公司、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陶記營造廠有限公司、黃偉銓、黃富新及張潤錦。其中黃偉銓為馮氏機電工程的代表,而黃富新為聯合裝飾工程的代表,張潤錦則是聯合裝飾工程的董事。

宣傳單張採同類排版設計

據各方同意的案情,上述公司的代表在涉案時期加入一個名為「安泰一」的 WhatsApp群組,他們將安泰邨一期兩幢大廈的層數分成六組,然後經抽籤分配給上述六間公司,並協議不會搶奪不屬自己層數的生意。此外,他們並就基本裝修工程定下「套餐價」。不同公司所定的價錢大同小異,連宣傳單張都採用雷同的排版設計。

法官昨天裁定,上述六間公司的行為屬嚴重反競爭行為,以求達致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的目的。而黃偉銓與黃富新雖然不是承辦商,但是有參與有關行為。

至於張潤錦,他身為聯合裝飾工程的董事,亦須就公司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法官因此裁定他不適合參與公司管理。法官會在聽取求情後,才決定是否按競委會要求,向上述公司及代表判處罰款或取消董事資格令。案件編號:CTEA 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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