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女EO手機 戴罪許智峯上訴押後訊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兩年前在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在大樓搶去政府女高級行政主任(EO)梁諾施的手機,之後被法庭裁定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三罪罪成,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三千八百元。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院原訟庭原定前天開庭審理該上訴,但因為颱風浪卡襲港,法院暫停辦公,案件延至昨日再訊,法官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六日進行聆訊。

三十八歲的許智峯,被控於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為不誠實目的而取用電腦,即一部屬於香港政府的手機,以及於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梁諾施並阻礙梁諾施執行公務。案件編號:HCMA 3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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