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要拉要告才有阻嚇力

香港有法治?以前曾經有的,現在表面上是有,但實際上卻愈來愈令人懷疑。任何時期都有犯法的人,問題是犯法會被拉,會被檢控,會受罰,更有機會坐監,這樣才會有阻嚇力,若果犯法沒有後果,相信守法的人也不會太多。而香港現在正處於這個狀態,例子俯拾皆是,尤其是在新界郊野,好像是平行空間,破壞生態霸佔官地,屢見不鮮。

本報最近便報道西貢大環村官地被霸佔非法開路,地政總署及多個部門視而不見,報道見光還慢條斯理,拖拖拉拉,隔了一段時間才在現場建圍網,進度緩慢,中間卻停頓了一天,要被踢爆後才補鑊,再派人施工,一貫地唔踢唔郁。起了圍網可以阻止繼續非法開路,但被掘開的土地如何處理?現場如何恢復原狀?地署如果袖手旁觀,固然有違職守,但部門出錢出力善後,用的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始作俑者卻不用費分毫,犯法完全零成本,你說會不會有人倣效?地署應該做的,不只是出手制止,而是要深入調查,找出元兇,繩之以法,而且要賠償費用,這樣才有阻嚇力。

地署的軟弱無能令新界違法侵害土地多如牛毛,東澳古道近沙螺灣有人砍伐樹木,懷疑非法鑿路開闢行車路,涉及官地範圍。地署接獲投訴,在地上豎立告示牌,提醒「公眾人士切勿佔用及挖掘政府土地」,當局還加多句,指佔用政府土地屬犯罪,如掌握足夠證據及確認有關佔用人,會考慮提出檢控。講就兇狠,做就無能。沒證據如何告人?這個告示牌頂多像是稻草人,但土霸可不會像鳥獸般被嚇走,有利益的話,殺頭生意都有人做,何況現在不用殺頭,做錯事拍拍屁股就走人。

海洋公園最近涉嫌把官地當作自己地頭,開闢行山路線賺錢,政府完全懵然不知,又是靠傳媒提醒,海洋公園才知衰收手。政府像紙老虎,法治才會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