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掟妻落樓同墮斃 男死者禁繼承女方遺產

【本報訊】油麻地「御金.國峯」於三年前發生家暴命案,一對分居中的年輕夫婦,疑於住所發生爭執,先後墮樓死亡。經調查後,懷疑男死者把妻子拋下樓後再跳樓自殺。高院昨開庭處理女死者的遺產事宜,法官指,女死者沒有遺囑,她比男死者早一小時離世,男死者原本有權優先繼承她的遺產,但證據顯示是她遭男死者謀殺,男死者因此不能繼承,判她的母親成為遺產執行人及可繼承遺產。

由女死者母繼承

申請人為女死者方燕婷的母親梁潤笑;答辯人是男死者周偉輝,並由其兄長周偉雄代表。男死者的兄長不反對由申請人繼承女死者的遺產。

法官作裁決時坦言,本案是一宗悲劇。兩名死者是同住的夫婦,一七年九月四日女死者被人發現從其住所墮樓身亡,約一小時後,男死者亦從住所躍下身亡。

據調查,兩名死者於案發前曾吵架,女死者曾搬離涉案單位數天,至案發前夕才返回單位居住,而同日男死者亦購買了兩把瓷刀及兩樽通渠水回家。案發當日,有鄰居聽到案發單位內有女聲尖叫,其後女死者被發現倒臥於大廈平台身亡,約一小時後男死者亦跳樓身亡。警方發現女死者身上有多處刀傷,致命原因為墮樓身亡,警方亦於單位內發現瓷刀,刀上及單位內均有女死者的血漬。法官認為,迹象均顯示是男死者斬傷女死者後,再殺害她然後自殺。案件編號:HCMP 18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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