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荃灣中槍男生 或認暴動罪

【本報訊】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中五學生曾志健,於去年十月一日示威期間在荃灣遭警員開槍射中左胸,一度危殆。曾事後與一名理工大學博士生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曾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案件昨天在區院再訊。控辯雙方透露正在商討控罪及案情細節,假如雙方達成共識,曾有可能認罪。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十二月廿二日再訊,屆時再聽取兩名被告的答辯意向,兩名被告可繼續保釋。

案情或受影響 次被告求押後答辯

十八歲首被告曾志健及廿六歲次被告邱宏達,一同被控於去年十月一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首被告另被控同日在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曾家輝為當日開槍的警務人員。

控方昨表示,控辯雙方正商討控罪及案情細節,若達共識,首被告「應該會認罪」,首被告的代表律師證實此事。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由於經商討後的案情有可能影響次被告,故亦要求押後答辯。另外,法律援助署早前拒絕曾志健的法援申請,並提到原因是警方當時行使的武力屬合理。據悉,曾志健已就法援署的決定提出上訴,該上訴將於下周一(12日)在高院以非公開形式處理。案件編號:DCCC 485/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