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前幹事 鄺星宇認刀傷兩人 官:判監無可避免

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今年六月,在觀塘因政見不合與途人口角,繼而用刀傷害兩人,鄺被帶返警署後再被揭發管有俗稱「偉哥」的昔多芬。案件昨天在觀塘法院再提訊,鄺承認傷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以及管有第一部毒藥共三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斥被告於人來人往的街頭上亮刀,必然知道會危害他人,卻明知故為,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被告繼續還押監房看管,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直至十月廿三日判刑。

二十七歲的被告鄺星宇,被控於今年六月十二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襲擊馮文傑,以及非法和惡意傷害馬富善。他另被控於同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三號,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的毒藥。

與政見不同人士互相指罵

案情顯示,當晚約九時,港鐵觀塘站外有人設立「反修例」街站,吸引逾一百人聚集。期間被告與政見不同的人互相指罵,被告大喊「警察加油」後衝前拳打對方的其中一人,於是被人制服在地。

任職記者的馮用相機拍攝被告。被告見狀即拔刀指向馮,企圖奪去相機,期間(界)傷馮的右手手指。馬上前勸喻時,也遭被告用刀割傷左手虎口,事後馬送院被發現左手指動脈割傷。警方到場拘捕被告,及後揭發他攜有及曾服昔多芬。控方透露,馬現時左手仍覺隱隱作痛及難以發力。

辯方求情指,被告參與社區工作逾七年及曾擔任一年的議員助理,他去年想過參選區議員,但因反修例事件,對政治心灰意冷,遂打消念頭。被告獲多名親友撰寫的求情信及逾一百四十名觀塘順天邨街坊聯署求情。辯方又指,涉案刀是被告當天新買,他拆開刀套檢查後,把刀放進褲袋內,直至在街站遭多名黑衣人圍毆後才亮刀,形容本案是「大時代的不幸」。惟裁判官斥辯方說法不合情理。案件編號:KTCC 94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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