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港鐵站兼藏武 無業男囚一年

【本報訊】無業男子於去年九月在港鐵太子站內管有彈弓、鐵棒等工具,又破壞站內的多項設施。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共三罪,昨天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一年,並須賠償一萬五千元給港鐵。

二十一歲被告冼名才,被控於去年九月三日,在港鐵太子站損壞一部八達通查閱機、兩部八達通增值機及三部售票機。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彈弓、一罐噴漆、一支金屬棍和五十粒金屬顆粒。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案,已知錯及感到後悔,希望日後可重返校園學習。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的勞教中心報告反映,被告因體能問題,不宜接受勞教。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攜帶涉案工具去港鐵站內,屬於有預謀犯案,而他響應號召去破壞公用設施,參與者於過程中的情緒激動高漲,可能導致不堪設想的後果。

至於涉案彈弓具備殺傷力,五十粒金屬顆粒可以提供多次發射。被告稱犯案是為了回應社會事件的說法,不屬於減刑因素,故判被告監禁一年。案件編號:WKCC 215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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