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股東入稟指康宏阻行使權力

【本報訊】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控股(下稱康宏)於三年前興訟,指股東郭曉群持有的四百四十多萬股股份無效,該案至今仍未開審。郭曉群前日入稟高院,指康宏未就該案申請任何臨時命令,因此無權限制他行使股東的權力。郭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康宏阻撓他行使股東權力,包括接受派息及出席會議投票等。

持有446萬股被指無效

原告郭曉群,被告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郭於一七年中從公開市場購入約四百四十六萬股康宏的股票,大約佔康宏股本的兩成九。至一七年十二月,康宏聯同其兩間附屬公司興訟,將郭列為該案被告之一,指郭所持有的股份無效。該案申索書其後經三次修改,與訟各方現仍在交換申索書及抗辯書。

郭現表示,康宏由一七年興訟至今,從無向法庭申請臨時禁令禁止郭行使股東權利,但就屢次拒絕承認郭的股東身份,而郭身為有關股份的註冊股東,在無受任何合法限制之下,應有權行使投票、收息及接受股東資訊等權利。郭因此要求法庭頒發聲明確認其權益,及禁制康宏阻撓他行使股東權益。案件編號:HCMP 15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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