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促交還手令以外物品 Olympus入稟向廉署索賠

【本報訊】從事相機、光學及醫療器材生產銷售的日本奧林巴斯公司,其香港分公司於本月十八日被廉政公署人員持法庭手令上門搜查,一批物品被帶走。奧林巴斯已就事件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廉署交還手令範圍以外、或受「法律專業特權」保護的物品,並就被扣起有關材料索償。

指搜查行動涉及侵權行為

原告奧林巴斯香港中國有限公司(Olympus Hong Kong And China Limited),被告廉政專員。入稟狀透露,廉署人員於本月十七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取得手令,並於本月十八日執行該手令,到原告位於葵涌葵昌路九龍貿易中心的辦公室搜查。原告指該次搜查行動涉及侵權行為,除要求廉署交還越權取得和受法律專業特權保護的物品外,亦要求法庭頒發臨時與永久禁令,禁止被告閱覽及使用那些物品。

廉署發言人回應案件表示,由於涉及正進行的司法程序,故不宜作評論,但強調廉署調查工作均依法按既定程序進行,廉署人員如需進入任何處所或地方進行搜查,會按法例要求向法庭申請手令。廉署人員在搜查期間,會按法定權力調查及檢取相關的物件。廉署十分重視法律專業保密權,廉署人員會依法按既定程序處理懷疑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物件。案件編號:HCMP 157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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