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妻捲iPhone騙局被滋擾 麥長青索償800萬敗訴

藝人麥長青(暱稱麥包)的妻子林孜投資炒賣「iPhone」墮騙局後,他聲稱被彪形大漢到將軍澳無綫電視城上門追討款項,更因此失去海味舖廣告代言合約及當電視劇主角的機會。麥包四年前入稟高院,向一名女子索償逾八百萬元,但該女子卻向他反索償一百一十八萬元。高院昨天頒下判詞,判雙方都敗訴,下令雙方支付對方的訟費。法官雖然認為麥包的證供誠實可靠,但因他未能提出證據證明女被告指使人滋擾他,他因此敗訴。

麥包昨天沒有去法院領取判詞,他得悉判決結果後,指事情總算告一段落,心情亦輕鬆不少,並坦言女被告在庭上亦同意他不是騙徒,亦接納他是受害人,讓他得以討回清白。他又指事件已擾攘數年,讓他身心疲累。親身到法院領取判詞的被告黃美芳,則表示會就反申索一事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並強調自己亦是受害人。

聲稱有大漢到電視城追討款項

本案兩名被告依次是黃美芳及其公司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麥包指,被告於一六年就一張已存入他戶口一百一十八萬元支票,派人到無綫電視城追討款項,並滋擾他的廣告客戶,令他失去廣告合約及演出機會。另一方面,被告指上述支票是她投資炒賣「iPhone」的款項,但她被騙徒誤導,結果把款項存入麥包的銀行戶口,故要求麥包交回款項。

法官指出,雖然麥包聲稱有大漢到電視城恐嚇要他還款,甚至連無綫高層樂易玲亦得悉事件,但他沒有親眼見到大漢,他亦沒有將相關的閉路電視紀錄呈堂或傳召目擊事件的證人作供,以證明追款事件是由被告指使。雖然麥包的妻子供稱被告曾多次致電向他們追款,但她只呈交了一段錄音,該段錄音卻未能證明與被告有關。至於麥包聲稱原本可當主角,也只是他道聽途說得知。

在被告的反申索方面,法官指被告作供時態度迴避和不可靠,涉案支票是被告購買iPhone和收到貨品後要支付的款項,而被告作為有經驗的商人,不可能直接存款進一個陌生的銀行戶口而不作任何紀錄,認為她的證供不可信。案件編號:HCA 254/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