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案量刑惹爭議 司法公義說果因

香港素以司法公正為傲,之不過,經歷過佔中、黑暴等連串亂事,愈來愈多人睇到司法不公,要求改革司法之聲一浪大於一浪!更有論者直指香港根本冇三權分立,而係三權扯皮、聽令外力、司法獨大!法律界有個笑話,指回歸前法官只信警方證供,回歸後法官只信辯方證供,孰令致之?

嗱,雖是笑話,倒也道出本港司法制度畸形一面。事實上,大家都睇到唔少牽涉黑暴嘅判案,都見法官質疑執法者,法官一句警察證供不可信,被告就此逍遙法外!仲有呀,早前有位大專生喺葵涌紀律部隊宿舍外掟酒樽及雜物,都係判罰款兩舊水咁大把,遠低於垃圾蟲嘅一千五百個大洋!最近更有十五歲少年掟汽油彈,竟被法官形容為「優秀嘅細路」!「警察拉人,法庭放人」變本加厲,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都睇唔過眼,直指法庭「自我賦權」,變相鼓勵街頭暴亂,並唔係冇道理噃!

司法不公畀社會各界係咁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尋日終於忍唔住發表十多頁聲明,唔知係伸冤定係駁斥呢?但有一腔不忿之氣!佢強調法院及法官可以批評,但批評必須有理有據,仲要有充分及恰當理由,否則危害香港法治!又指出,判刑係司法職能及程序嘅一部分,並非一個政治問題,任何一方面對法院判處嘅刑罰不滿,應以上訴或覆核嘅形式尋求糾正,而且律政司司長可基於理據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

冇錯,說的往往比做的好聽,弊在「反中亂港有金牌、愛國愛港無屍骸」屢試不爽,令人對司法能否為受害人討回公道難免有「信心危機」,而且,如果掟汽油彈嘅「細路」獲法官稱讚優秀不算偏頗,批評黑暴嘅法官卻要被清算及調走,咁又是誰將政治帶到法庭呢?有學者就指馬官嘅聲明反映佢唔支持設立量刑委員會,又唔係對法官行為做出指引,做法「很荒謬」,本末倒置,更指今日嘅「果」,皆源於昔日嘅「因」。

各位街坊,這「因果關係」多少道出回歸後司法嘅困局所在!不是嗎?正因為法官判刑不能做到不偏不倚,社會及市民才有設立量刑委員會嘅訴求!功夫茶不妨舉多個例,十六歲少女去年十‧一前夕,被指攜帶乙醇、消毒藥水、白電油等汽油彈原料到天水圍張貼文宣,裁判官只判以十二個月感化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罰,上訴庭批評原審裁判官排除判處拘留式刑期選項,屬手法出錯,同意將案押後下月處理。

喂,打工仔犯錯隨時飯碗不保,何解法官判案出錯毫無後果?何況唔係人人有錢玩上訴遊戲,有時被錯判咁就一世o架嘞!設立量刑委員會守關,功夫茶認為點都係利多於弊,皆因刑不當罪,不祥莫大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