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遇襲案 接載兇徒兩同黨罪成

【本報訊】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於去年八月廿九日,在佐敦一間餐廳遭兩名蒙面男子襲擊,岑因獲友人上前擋格未有受傷,但友人則被打傷。警方事後拘捕兩名接載施襲者的本地男子,兩人早前分別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其中十六歲被告昨天被判入教導所,招攬他的三十歲被告則被判監四十六個月。法官形容兩名被告邪惡,涉及對一名活躍政治人物施加暴力,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懲。兩名施襲者至今仍未落網,警方表示仍在盡力調查中。

分別判入教導所及囚46個月

十六歲姓何首被告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保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兩罪罪成,被判入教導所。三十歲次被告羅建華在案件開審前承認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沒有第三保等三罪,被判監四十六個月。法庭另勒令兩名被告停牌或不得考車牌十八個月。

法官指,若非控方證人羅國偉勇敢為岑子杰擋格,岑所受的傷勢必然很嚴重,因施襲者使用牛肉刀及棒球棍等武器,亦經過精心策劃。兩名被告雖為金錢報酬犯案,但據案例,他們的罪責應與幕後主腦無異。法官又指,次被告招攬未成年的首被告當司機接載行兇者,他明知首被告沒有車牌,以及所駕駛的是失竊車輛,及無第三者保險的保障,使其他道路使用者暴露於危險之中,案情同樣嚴重。案件編號:DCCC 88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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