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竊行騙年半作案30宗 物流職員被捕

物流公司職員年半涉至少卅宗爆竊行騙落網。警方於上月接獲報案,指尖沙咀一商場店舖遇竊,經調查後發現有人由去年初至上月,一共涉及至少卅宗同類型案件,涉案獨行賊疑趁保安不為意及店舖未開門營業期間,闖入目標商舖並偷去商戶放於店內的信用卡、支票簿等財物,再以贓物套現及作出交易,物主合共損失逾卅四萬港元。警方前日於屯門拘捕一名報稱物流公司職員男子,他已被落案起訴一項「爆竊」罪,案件昨日提堂。

現場為尖沙咀一商場的開放式店舖,上月廿一日,店舖職員返回上址打算開門之際,發現店內有搜掠痕迹,一批財物不翼而飛,懷疑曾有人闖進爆竊,於是報警。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點算後,商戶損失一部手提電腦及二千五百港元現金,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部接手調查。

趁早上少保安期間犯案 搜屋檢贓物

油尖警區情報組高級督察李梓琪表示,警方根據線報調查後,鎖定一名涉案男子,懷疑有人於去年一月至今年八月期間,涉及至少三十宗發生於全港多區的店舖爆竊、盜竊及行騙案,賊人主要單獨犯案,針對各區商場內的開放式店舖,並於早上保安相對較寬鬆、目標店舖尚未開門營業期間下手,偷去商戶放於店內的名貴飾物、小型夾萬、信用卡、支票簿等。此外,有人疑以盜取所得的信用卡及支票簿作出交易或提款,多案物主合共損失金額高達三十四萬港元。

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於前日採取拘捕行動,掩至屯門拘捕一名卅五歲男子,涉嫌爆竊、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他報稱物流公司職員,警方其後進行搜屋調查,發現疑犯犯案時身穿的衣物,以及起回部分贓物。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爆竊」罪,案件已於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向商場店舖及開放式商戶作出呼籲,切勿擺放貴重財物在店舖內,讓賊人有機可乘,並希望商場保安盡量提高警覺,時刻保持戒心,防止賊人佯裝店舖職員伺機犯案,免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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