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磚頭掟警 16歲仔判感化

【本報訊】一名十六歲男學生於今年初在旺角參與反修例遊行期間,用磚頭掟向一名正欲截查他的警員。該男生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裁判官嚴舜儀昨天在九龍城法院判刑指,本案案情嚴重,法庭需要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但因被告已知錯,故判被告十二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指被告已反思

被告姓陳,報稱為學生。案情指,今年一月十九日,當日晚上有市民在登打士街一帶堵路聚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至晚上十時許,警員X在場巡邏,並發現身穿黑衣、戴着口罩的被告,被告手持磚頭在徘徊,期間曾大叫「死黑警」、「掟死你班×街」。當X上前截查時,被告用磚頭擲向X的左手,又曾推X的心口,X左手擦傷腫痛。

辯方早前在求情時提到,被告在拘控過程中曾遭毆打,以致頭、腳等身體多處受傷,警方未有即時把被告送往醫院,而是先帶他返回警署,事件導致記憶力受損,難以集中精神,亦無法再像過往般參與運動。

裁判官昨天表示不知道當時被告反應和警員認知,但認同被告遭制服後頭部受傷,理應盡快送院治理。

此外,報告指被告最初向感化官講述事件時態度迴避,又指被告想法主觀,要人同意他從社交媒體看到的資訊,而忽略不同意見,但裁判官考慮到他接受輔導後已有反思,意識到自己行為不對,需要更生,故判他感化令。案件編號:KCCC 166/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