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刑期得直 「優秀細路」掟燃彈改判勞教

【本報訊】十五歲男生為發洩對政府、建制派及警隊不滿,今年一月深宵時分在元朗向無人的馬路投擲汽油彈而被捕,被告早前在屯門法院兒童庭承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其中九個月須住院舍接受監管。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形容被告是「優秀嘅細路」,引起部分社會人士爭議。律政司早前在上訴庭申請覆核被告刑罰,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判刑明顯過輕,遂撤銷原有判刑,替被告索閱多份報告後,昨改判他入勞教中心服刑。

學校留位助重投社會

被告的代表律師昨在判刑前求情,引述被告判入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均適宜,當中以勞教中心較適合,被告對此無異議;另外,被告的學校為他預留學位,故被告希望服刑完畢後,盡快重拾學業及重投社會。上訴庭法官最終同意並接納報告建議,改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案件編號:CAAR 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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