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摩根前女高層涉行賄 證人:推薦入職GPA不受限

【本報訊】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時任董事總經理梁嘉彰,涉嫌於十年前繞過公司法規部的審核程序,促致一間物流公司時任主席的兒子入職摩根大通,圖令該主席於其物流公司首次公開招股聘用投資銀行或機構時,優待摩根大通證券。梁否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摩根大通時任初級員工管理部經理胡天縱作供表示,摩根大通一般入職要求有大學成績需達GPA3.5 ,但透過「客戶推薦計劃」推薦入職的則有所不同,即使「GPA2點幾」亦曾獲聘。

稱嘉里之子未達標但履歷強

胡天縱獲免予起訴書,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胡指稱,該部門負責員工招聘、培訓等,公司可透過一般程序來招聘,如到校園招聘暑期實習生等。公司要求申請者的大學成績要達GPA3.5 ,亦會考慮申請者有否會計、財務及或領導方面的技巧及背景。

胡表示,除一般招聘程序外,公司還有「客戶推薦計劃」,讓公司高層員工,把客戶介紹的親友推薦予公司,公司則會考慮申請者的履歷、進行面試,並讓公司的法律及合規部門審核後,才可獲聘。以胡的理解,計劃目的乃欲「與客戶製造良好的關係」。

就聘請嘉里物流時任主席洪敬南之子洪任毅一事,胡指洪任毅的履歷「相當強」,他在哈佛工程學系畢業,其GPA是3.3 ,不是「低好多」,而且工程學系的學生較難拿取得高分,故當時雖然過了公司招聘的申請期,但仍曾考慮以一般程序來聘請他。另外,胡於一○年一月十日曾向上司發送電郵,當中提及嘉里物流將在十天內決定聘請哪一間銀行處理招股事宜,胡確認摩根大通當時是其中一名競爭的投資銀行。案件編號:DCCC 5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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