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紀律部隊宿舍襲警二代 退休漢罰款五千元

【本報訊】五旬退休漢在荔景紀律部隊宿舍平台做運動時,因懷疑一名有自閉症的七歲「警二代」男童用玩具槍推跌其水樽,一怒之下握着男童頸及手,再把男童頭部壓向花槽。該退休漢原本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惟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前,被告選擇認罪,並呈上由警員及退休警長鄰居所寫的求情信。裁判官指被告所使用的武力是不恰當和不必要,具有一定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有悔意,終判被告罰款五千元。

五十七歲被告葉滿堂,退休前從事資訊科技界。據辯方透露,被告的妻子是一名公務員,案發時與他同住在荔景紀律部隊宿舍,他們現已搬走。辯方呈上兩封求情信,分別由姓吳警員及姓李退休警署警長撰寫。他們是被告的鄰居,均指被告有愛心,向來受小孩歡迎。

案情指,涉案七歲男童的母親是警察,他於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四時許在女傭陪同下,到荔景紀律部隊宿舍P2平台玩耍。期間女傭突然見到被告用左手捉男童手部,鎖於男童後背,並右手握男童後頸,繼而將男童頭部壓向花槽。

男童患自閉症 兩度推跌被告水樽

女傭隨即上前要求被告放手,並指男童患有自閉症,不能表達自己。被告聞言不再握頸,但仍捉着男童的手,約一分鐘後始放開男童。女傭事後向男童母親告知事件並由對方報警。男童送院檢驗,只發現左腳有瘀傷,他同日出院。

被告警誡下指,事發前兩個星期,當他在平台做運動時,放在花槽上的水樽曾兩度被推跌。案發當時他見到事主用玩具槍推跌他的水樽,他於是上前制止。被告指自己的行為是出於一時衝動,事後感到後悔,又聲稱自己不知道這屬襲擊罪。案件編號:WKCC 176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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