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眼失明自閉童竟未獲傷津

日前葵涌邨母親涉殺智障子一案,揭示照顧者的悲歌。陳太照顧十歲患自閉症兼單眼失明兒子俊仔,對事件感同身受,壓力令她情緒崩潰,想過了結自己及兒子的生命。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下陳太和丈夫生計大受影響,打算為兒子申請傷殘津貼,卻因就讀主流學校且非雙眼完全失明而不得要領。社工批評傷殘津貼要求「百分百失去工作能力」的門檻過高,且不合時宜,建議增設「五成傷殘津貼」。

陳太指兒子天生左眼失明,三歲時被診斷患有自閉症,她得知後大受打擊,每天均以淚洗面。自閉症患者肌肉張力偏低,自理能力亦較差,兒子單眼失明,上落樓梯會經常跌倒,如廁、進食亦需他人輔助。她勞心勞力照顧,最難接受他人的眼光。俊仔外表與常人無異,但因自閉症而難以控制情緒,曾在公園遊玩時不小心推撞其他小孩,有家長情急下差點向俊仔動手,她連忙道歉,並決定請傭人「人釘人」幫忙照顧兒子。

疫下開工不足 生計更難捱

她下班後親力親為照顧俊仔,曾多次「壓力爆煲」情緒崩潰,不違言「有諗過不如帶埋個仔就咁算數」,但想到女兒,不忍家庭破碎而打消念頭。疫情下兩夫婦開工不足,要做散工維持生計,連為兒子申請傷津亦被拒,陳太感嘆道,堅持讓兒子就讀主流學校,希望他嘗試融入正常生活,並無想過因此成為申領津貼的阻礙,批評規定過於硬性,希望政府重新審視。

社會福利署規定,申請者必須被評定為「嚴重殘疾」方可申領傷殘津貼,即殘疾程度大致相等於失去百分百謀生能力,例如雙目完全失明、全身癱瘓,或者心智機能、聽覺有嚴重缺陷等。截至六月底,傷殘津貼個案約有十五萬四千多宗,因完全失明而獲批普通傷殘津貼約二千七百宗,但該署沒有備存自閉症患者數字。本報就俊仔個案查詢社署,該署回應指,醫生會用既定的醫療評估表格就申請人是否屬嚴重殘疾作出評估。

社工促改革 設「五成傷津」

社工盧浩元批評傷津申請要求不合時宜,「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參照近四十年前的《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一所訂明,規定過於籠統。他指,有醫生酌情以身心各五成殘疾填寫醫療評估表格,令傷津成功獲批。他建議社署改善審批機制,以跨專業處理申請,例如物理治療師及語言治療師等專業人士共同評核申請者身心情況會否影響生活及工作能力,並應增設「五成傷殘津貼」,讓有殘疾者得到部分津貼,同時享有兩元乘車優惠,減輕生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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