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案 技術員拒認罪

【本報訊】電訊公司的男技術員涉嫌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取得三名公眾人物、廿名警務人員及六名警察家屬客戶等的個人資料,再向Telegram一群組帳戶管理人「報料」,提供一名督察父親的個人資料供發布,他之後再涉嫌拍攝警署,令警署內一名女警感到擔心,結果被警方截查和揭發。該男技術員否認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以及一項遊蕩罪,案件昨天在區院開審。

影警署被截揭藏私隱

控方開案陳詞指,卅三歲被告陳景僖於去年九月廿二日在何文田俊民苑的停車場梯間窗邊徘徊,並不斷拿出手提電話拍攝,令對出紅磡警署內一女警感到擔心。被告其後被截獲,警方搜出三部手機,被告在警誡下稱:「我行錯咗地方,我唔應該咁做。」警方其後檢取被告住所及公司的電腦,並從其公司電腦內發現有多項非法取得的客戶的個人資料,以及被告曾使用其中一部手機把陳姓事主的個人資料向Telegram帳戶報料。被告又指因群組披露的資料大多不準確,所以採取行動以提供經他核實的資料,他聲稱是一時衝動行事。辯方反對把被告的錄影會面等呈堂。案件編號:DCCC 16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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