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精神勝利法有啥用?

壹傳媒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案以無罪告終,激起社會嘩然,各界提出種種質疑並敦促律政司上訴之際,內地官媒早前就漢奸黎涉干犯《港區國安法》發表諷刺漫畫。漫畫中漢奸黎身穿「亂港禍港」上衣,雙手戴上「國安法」手銬,極盡樣衰之能事,並形容「亂港頭目」被捕「大快人心」,「民族敗類必將永遠被牢牢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云云。

看在眼裏,總覺得官媒十分「阿Q」。不是嗎?漢奸黎的確因為國安法而被捕,此外還涉及欺詐及多項非法集結等罪名,但一味打口水戰指其是「民族敗類」,「被牢牢釘在歷史恥辱柱上」,到底有甚麼用呢?其順德黎氏鄉親早就恥與為伍,將其踢出族譜,而且嚴格而言,漢奸黎的國籍肯定不是中國,他可能是英國人,也可能是美國人,「民族敗類」是否適用頗堪斟酌;而揚言「為美國而戰」的人是否介意被釘上歷史恥辱柱,也實在令人疑問。

說到底,對付漢奸黎這種敗類,是否釘上歷史恥辱柱還是後話,當務之急是將其起訴,讓其踎監。警方國安處自上月十號殺入壹傳媒大樓搜證,將漢奸黎、其兩個兒子及多名高層拘捕後,案件便一直膠着,漢奸黎等人早前再獲保釋,據悉十二月才需要向警方報到,試問「拘而不控」有何「大快人心」?何況本港司法向來包庇反中亂港集團,「刑不上黎智英」已是不成文規則,即使其國安大案被落案起訴,交到本港法庭審理,誰能保證大漢奸真的能得到應治之罪?誰能保證最後不是又被放生?

單是其刑恐案,法學教授點出五大不合理之處支持上訴,但別說律政司沒有絲毫反應,漢奸黎更繼續大搖大擺話之你。連專家都認為案件有足夠定罪理據,偏偏被判無罪,當知有人恃着外部勢力撐腰而有免死金牌。與其對漢奸黎冷嘲熱諷,大玩精神勝利法,倒不如將他「送中」審理更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