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毆傷繼父案 李偲嫣子准自簽守行為

【本報訊】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劉仲朗,乘坐繼父謝鋮浚的私家車期間與謝爭執,其後拿起相機三腳架狂毆謝共十五分鐘,令謝臉骨骨折。劉其後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再訊,控方同意讓劉以簽保守行為結案。裁判官直言事主「傷勢都唔輕喎」,控方雖同意裁判官的說法,但指考慮到被告和事主的關係後,認為簽保守行為是合適的處理方法。裁判官最後批准劉需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八個月,另需繳付五百元堂費,控罪撤銷。

廿六歲的劉仲朗,報稱任職廚師,他被控於今年六月廿六日在元朗八鄉八鄉路非法及惡意傷害謝鋮浚。案情指,李偲嫣、謝鋮浚和劉仲朗於當日凌晨三時許在元朗食消夜後,由謝駕車送劉回家,李亦在車上。途中劉收到一個電話後情緒激動,狂踢謝的椅背,謝於是停車並與劉爭執,期間劉對謝拳打腳踢,又從私家車拿出三腳架襲擊謝十分鐘。劉隨後乘的士逃走,五分鐘後折返上址,再對謝拳打腳踢,並用三腳架再打謝的頭和身體五分鐘,有途人見狀報警。警員接報到場拘捕劉,謝亦送院治理,證實他身體多處有擦傷和瘀傷,臉骨亦有骨折。

兄及姪共3罪不成立

另外,李偲嫣的胞兄李首穎捲入四十年前一宗非禮及襲擊案件,警方於去年一月上門調查時,與他及其兒子李承運發生衝突。李氏父子事後分別否認拒捕及襲警共三罪,反指警方當時沒有表明身份和來意,更一見李首穎開門便上前施襲。案件經審訊後,兩人昨天在觀塘法院獲判無罪釋放。六十四歲的李首穎被控於去年一月廿九日在其秀茂坪安達邨住所外,抗拒警長陳國雄執行職務;廿五歲的李承運則被控在同日同地點先後襲擊警員黎偉龍及黎家樂。案件編號:TMCC 1087/2020,KTCC 146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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