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不當藥物 兩西醫被裁專業失當

【本報訊】西醫蔡文健及禤樂琳在已知病人患有哮喘的情況下,處方不當藥物,二人填寫的病歷紀錄亦沒有詳列病史,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裁定二人專業失當。蔡將從醫生名冊除名兩個月,緩刑一年,禤則被除名四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出,病人何女士是兩名被告的診所助護,二人一直跟進她的病歷。蔡文健於二○一三年十二月診斷病人患有哮喘,曾六次處方普萘洛爾,劑量亦多次超出標準;禤樂琳則於二○一四年二月同樣診斷病人患有哮喘,亦處方普萘洛爾等同類藥物。

病人患哮喘 涉事藥物可誘發

醫委會亦發現,兩人未有妥善紀錄病人病歷,大部分記錄均有遺漏,包括蔡文健於二○一四年十一月為病人注射服他靈,惟被告否認作紓緩哮喘用途,只承認錯誤注射於三角肌,其後出現感染及紅腫,並需進行外科手術,病人向醫委會投訴。

專家證人指,哮喘病人應避免服用普萘洛爾等同類藥物及注射服他靈,因可引起哮喘及其副作用,提醒醫生應小心使用藥物。兩名被告皆承認指控,蔡文健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已吸取教訓並深刻反省。醫委會裁定二人專業失當,會向他們發出警告信,並需進修相關課程,加強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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