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申假釋 梁天琦疑無悔意 獄中宣揚政治主張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二○一六年旺角暴亂被控暴動罪成判監六年,料最快於二○二二年初出獄,消息指他有意申請假釋希望提早於明年初出獄。不過,有囚犯家屬向本報投訴,指有人在獄中繼續向其他囚犯宣揚其本土政治主張,根本並無悔意。有法律界人士指如有囚犯擬申請「假釋」,當局應考慮申請人是否有悔意及會否重犯。有資深懲教人員指管理層自《港區國安法》立法後,已嚴防有人將監獄變成港獨基地。

一名囚犯家屬去信本報,指其父阿明為終身犯,在大嶼山石壁監獄已服刑十多年,與梁天琦同負責書籍釘裝工作。該名家屬引述其父指,梁因服刑時不停向其他囚犯宣揚其政治主張,早前已被轉往甲級囚倉,即囚禁終身犯或判刑十數年以上的囚犯,每日有機會與二十多人接觸,惟梁不但沒有因此而感到後悔,反繼續向其他囚犯宣揚其政治主張。

求助終身犯 稱出獄代爭取權利

該名家屬續謂,由於甲級囚倉的囚犯大多是終身犯,梁會向他們表示,如大家幫助他,令他可提早出獄,日後也會找傳媒及立法會議員協助他們爭取權利,包括可幫助終身犯提早獲釋,其父認為梁是「扮豬食老虎」,根本並無悔意。

有資深懲教人員透露,現任署長胡英明上任後,採取強硬手法,打擊獄中非法活動及勢力,於《港區國安法》立法後,更指令各院所提高戒備,防止任何在囚人士在監獄內進行違反國安法行為,嚴防有人將監獄變成港獨基地。

法律界指倘屬實 假釋並不適合

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不評論個案,指根據本港法例,假釋是希望讓有悔意、在獄中行為良好,又不會重犯的人士早日重投社會,做一個奉公守法市民,關鍵在於是否有悔意及會否重犯,若有人在獄中宣揚不合法訊息即沒有悔意,亦非行為良好,故假釋並不適合,而懲教署亦須徹查是否有人在獄中違法。

懲教署發言人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該署會確保一個安全及穩妥羈押環境,如發現任何在囚人士干犯違紀或違法行為,定必嚴肅跟進,或會轉介相關執法機構處理,絕不姑息。

保安局發言人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指在囚人士可據《囚犯(監管下釋放)條例》下「監管下釋放計劃」及「釋前就業計劃」,申請在監獄外接受監管,由監管下釋囚委員會負責考慮,並將建議交保安局局長決定。保安局數字顯示一七年至一九年間,經委員會審議的「監管下釋放計劃」申請共八十六宗,卅三宗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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