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涉串謀業主經紀 呃印花稅

【本報訊】廉政公署前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買家,控告他涉嫌與一名業主及一名地產代理串謀將物業成交價少報五十萬元,欺詐稅務局向他徵收較低金額的印花稅。被告准保釋,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七十五歲的陳仲豪為一名商人,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被告於二○一六年九月,視察一個位於元朗、並以約二百八十萬元放售的物業,他有意購入該物業,吩咐負責安排該次視察的物業代理與業主議價。

報細成交價 少付4.5萬稅款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九月三日至十一月卅日期間,與上述業主及物業代理一同串謀欺詐稅務局,不誠實地向稅局訛稱上述物業的售價為二百萬元,但實際售價卻是二百五十萬元,從而誘使稅局徵收較低的從價印花稅。如稅局接納物業售價為二百萬元,物業買家因此而少付四萬五千元從價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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