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學生申請法援索償遭拒

【本報訊】反修例抗爭期間被開槍射中左胸的中學生申請法援索償遭拒。去年全港爆發反修例暴亂,其中就讀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曾志健,於去年十月一日示威期間在荃灣遭警員開槍射中左胸,他事後與另外六名示威人士被控暴動、縱火和襲警共五罪。曾早前入稟申請人身傷害索償及申請法援,然昨日收到法律援助署回信拒絕其申請,並提到拒絕原因是警方當時行使的武力屬合理。

署方:警方當時行使的武力合理

署方於信中提到,曾志健未能證明有合理理由提出訴訟,在考慮所有證據後,認為「警方於相關時間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故拒絕其法援申請。據了解,曾會向高等法院提上訴,目前仍未知上訴排期的確實日期。

曾志健回應表示對法援署拒絕其申請感到失望和憤怒,而令他感到更憤怒的是案件還未開始審訊,法援署已自行定奪警方向他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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