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 駐港國安公署堅決支持警方依法履職

【本報訊】警方國家安全處本周一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拘捕壹傳媒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四名壹傳媒高層、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及兩名前學運成員共十人。消息指,黎智英的案件會繼續由警方國安處負責調查,未有交予駐港國安公署處理。而就今次事件,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

觸犯《港區國安法》須受制裁

發言人又指,任何人觸犯《港區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職,堅決依法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根據《港區國安法》,駐港國安公署有四大職能,其中一項是辦理危害國安的犯罪案件。條例訂明三個情況,公署可以行使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而香港管轄是有困難;出現港府無法有效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相關案件由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並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