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11中港官員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月中簽署《香港自治法案》,要求美方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或實體,對象包括實施《港區國安法》的官員。美國財政部於香港時間昨日深夜宣布,制裁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內的十一名中港官員;美國國務院指制裁行動帶出清晰信號,就是港府官員的舉動不可接受。

牽涉逃犯條例及港區國安法

按照美國財政部的制裁名單,包括林鄭月娥、鄭若驊、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央官員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美國財政部表示,制裁是根據特朗普上月中簽署的《香港自治法案》,及終止給予香港特殊待遇的行政命令,授權美國政府對損害香港自治的官員實施制裁。上述制裁對象在美國的資產及利益,不論是直接及間接持有、持有百分之五十或以上,一律遭到凍結及必須通報財政部轄下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同時禁止美國境內人士與制裁對象有交易。

美國財政部指林鄭推動修訂《逃犯條例》,在港引發連串大規模示威;又稱林鄭被指定參與開發、採用或實施《港區國安法》。財長姆紐欽表示,美國支持港人繼續追求自由及民主,華府未來會繼續運用行政命令賦予的權力,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亦發聲明,指中共已明確展示,香港不再享有五十年不變的高度自治。

香港問責官員或行會成員宣誓就職時,都必須放棄外國國籍,但其家人卻無限制,其中林鄭丈夫及兩名兒子皆為英國籍。林鄭曾稱自己在美國沒有資產,也不嚮往去美國,形容美方制裁「不明道理、沒有邏輯」,對此會「一笑置之,嗤之以鼻」,又強調香港事務屬中國內政,若部分國家強行干預是違反國際法。

金融機構將中斷相關商業合作

因應香港落實《港區國安法》,特朗普上月在白宮召開記者會,稱已簽署《香港自治法案》,並簽署行政命令終止對香港的特殊待遇地位。根據《香港自治法案》,美國國務院須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列出尋求破壞一國兩制的官員及相關人士名單,總統有權凍結上述人在美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法案亦提供一年寬限期,讓金融機構中斷與相關人士的商業合作;寬限期過後若金融機構繼續合作,財政部將作出處罰。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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