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燃彈 補習老師囚13個月

【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一日,警方在一名被捕的補習老師的背包搜出兩支半合成汽油彈,他前日在東區法院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昨被判入獄十三個月。裁判官判刑時強調,本案控罪嚴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保障大眾安全及財產免受侵害。

另外,去年六月九日反修例大遊行後,約二百名示威者繼續在立法會示威區內聚集至凌晨,社工丘子樂(卅三歲)起腳踢一名警員,使該名警員右眼角撕裂。丘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共兩罪,昨在東區法院被判囚四個月。案件編號:ESCC 2525/2020, ESCC 249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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