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以一級榮譽畢業的計算機科學高材生,與比自己年長七年的女保險經紀展開初戀不久,疑遭初戀女友數度虐打案,昨在區院續審。男事主繼續在屏風後作供,他聲稱女被告性需求好大及「每日都需要」,更指女被告曾嫌他「快完事」而叫他去購買治療陽痿的藥物「偉哥」。惟辯方卻質疑他只是關注自己的性表現才購入該藥物,並指事主曾因未能維持勃起狀態,而用風筒吹自己下體,更向女被告稱欲以熱力促進生殖器血液循環。
被告麥凱晴(卅九歲),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四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她於一八年五月至八月,在跑馬地某大廈襲擊及傷害男子X。
X昨接受辯方盤問時,數度落淚。辯方昨指,X曾購買「偉哥」,質疑是他關注自己的性表現。X昨強調自己在生理上沒有任何問題,但被告不斷指他沒有性經驗,而且被告性需求很大,「佢(被告)每日都需要」,他因在性愛上不能滿足被告,又不斷被游說及怕再被打,才購買藥物,以冀能滿足被告。
辯方又質疑X受襲後仍然返回被告的住所,X說:「我唔想咁容易放棄呢段關係,我卅歲都無拍過拖,佢係我第一個女朋友,佢頭幾次打我,我都無講分手。」X表示,他與被告曾作討論,被告同意不會再傷害他,他抱着被告會改過及會對他好的心態,故繼續與被告一起。
就X指控被告曾用風筒吹他的陰莖數秒後,致其陰莖燙傷,又連番用鉸剪襲擊及熱水淋大腿等,辯方昨指出另一版本。辯方指稱,X與被告在房中有親密行為,當X要戴上避孕套時卻未能維持勃起狀態,被告及後見他在廳中用風筒吹自己下體,他又指這樣做是嘗試用熱力促進生殖器血液循環,他下體的傷勢並非由被告造成。惟X不同意辯方所指,稱「正常男性都唔會咁做」。
辯方又指,被告在另一個晚上因與X爭執而獨自回房,被告其後看見他坐在廳中間,他的旁邊有鉸剪、水壺及一攤水,而他的胸口有傷,他的大腿也紅了。被告驚慌地問他做了甚麼,表示若他是這樣子便不與他結婚,他身上的傷並非由被告所造成。惟X昨強調自己身上的傷是被告造成,並指「佢(被告)對我做嘅嘢已好恐怖」,他不知道當時應如何處理。案件編號:DCCC 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