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怕與不怕都過了頭

反修例風波爆發至今一年多,香港已變了模樣,滿城草木皆兵,就連我這個長期支持穩定力量的人,也覺得有點不習慣。

舊同學的「黃絲」群組怕得要命,群組中含有反警暴意味的標誌圖片更換了,有的成員退群,有的緘默,繼續發聲的一批也轉了口風,由昔日滿口「天滅中共」、「黑警死全家」,轉而成了「我支持《國安法》㗎」、「我藍過藍燈籠呀」。講的雖然是反話,屬戲謔之詞,但從中也能感受到他們開始自我審查,一言一行都變得避忌和畏縮。

長期以反中亂港為己任的《蘋果日報》,不少作者也漸次「退群」,好些還是寫財經版的人。他們恐怕在評論經濟時有一言半語不中聽,中央也會以言入罪,愈想愈是杯弓蛇影,惟有倉皇出走。

香港很多人總是不懂得衡情度理,怕的時候怕得過分,不怕的時候又不怕得過分。過去,本地反對派逢中必反,早在四、五年前,本欄已經將他們跟「伊斯蘭國」(IS)同列,指出抱乖戾而偏激的態度,只會將自己引入絕路,在此更曾多次向泛民主派好言相勸。反修例風波期間,反對派損污國徽、侮辱國旗、針對警察而罪及妻兒,種種舉措可謂無法無天,完全逾越了合理的尺度,如此冒犯天威,不留情面,自然會招來苦果。

但如今朝綱大振,京港政府不再委曲包容,那是否代表香港再無言論自由,不能對共產黨有半句批評呢?當然不是,那是走了另一極端,過猶不及者,此之謂也。

筆者曾講過多遍,一九八九年的「六四風波」是中國第一敏感話題,但時至今日,天安門母親仍有自由發言的空間,外地傳媒去採訪,不見得有太大障礙。在內地尚且如此,何況是香港?反對派怕是該怕,但怕得過了頭,卻是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