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售貨員涉輪姦醉酒少婦

【本報訊】兩名男售貨員涉嫌在兩年前平安夜,借玩啤牌灌醉二十四歲新相識女子,摸身錫嘴之餘更疑變本加厲,強迫她口交並輪流強姦她。兩男否認合共五項強姦及企圖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事主供稱事發時她已飲醉,曾試圖推開二人,但他們置若罔聞。她又指二人對她不擇手段「無尊重過我」,事後次被告還跟她說:「開心過就算啦」,但她哭訴:「係佢哋開心,我無開心過。」

兩名被告依次是王承林及林宇徽,案發時均為二十九歲。王被控於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天水圍天盛苑一單位兩次強姦及一次企圖強姦女子X;林則被控兩次強姦X。事主X在事發前約半年才結婚。

X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表示在事發前一晚才於朋友聚會中結識兩名被告。翌日凌晨四時,她跟兩名被告乘的士離開,並應他們邀請,到首被告天水圍的住所繼續飲酒。三人並玩啤牌,輸了便要罰飲香檳啤酒。

事主:次被告曾言「開心過就算」

X供稱,過程中二人先後試圖挨近並親吻她,又「出術」令她不停輸。她形容當時已經飲醉,「好攰、郁唔到,好似有少少斷咗片。」未幾次被告把陰莖塞入她口中,她掙扎不了便一口咬了下去。兩名被告隨後合力脫去她的褲子及內褲,次被告先把陰莖插入她的陰部,然後對首被告說「無問題喎」,首被告聞言欲強行插入但不成功。二人甚至企圖同時跟她性交及肛交。

及後,首被告帶X至他房間,本來說讓她睡覺,但當她說要走時,他又突然用陰莖插向她的陰部「好大力插咗幾下」。X之後離開房間,見次被告坐在梳化,便問他:「點解你哋要咁做?」他先回應:「你係咪記錯咗啲咩?」,及後改口:「開心過就算啦。」案件編號:HCCC 38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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