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騙再培訓局16萬 商專兩教職員判社服令

【本報訊】香港商業專科學校(商專)的前助理校長及一名前僱員,於任內串謀偽造學員的出席紀錄,以詐騙僱員再培訓局撥款逾十六萬元。兩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昨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涉案前助理校長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前僱員則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名被告依次是商專前助理校長曹敏和(卅四歲)及前項目統籌主任張豪翔(卅二歲)。控罪指,兩名被告於一七年六月至一八年三月期間,遞交某課程的偽造學生出席紀錄,以詐騙僱員再培訓局向商專批出增撥學額和資助。

偽造學員出席紀錄取資助

案情顯示,商專和僱員再培訓局有協議,若涉案會計文員技術課程的學生出席率合格,局方將加大資助額。惟被告見課程的出席率不足,遂偽造三至四位學生的出席紀錄,終成功取得資助,以加開兩班課程,收生四十四人。

辯方早前指,兩名被告犯案不是謀取私利,其出發點純粹為了商專取得涉案金額後加開兩班課程,令學員受益。辯方昨再求情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冀法庭接納感化官建議。裁判官終判處兩名被告社會服務令。案件編號:WKCC 2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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