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中槍男 涉圖搶劫等三罪 轉區院審

【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一日「三罷」行動期間,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傷示威者的事件,中槍男子事後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訊。中槍男子和同案另一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呈上轉介文件,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二人須於七月二十七日到區域法院答辯,押後期間他們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二十一歲的周柏均,及二十歲的胡子鍵,他們均報稱是學生。他們被控於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以及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裁判官早前已頒下匿名令,禁止發布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案件編號:WKCC 155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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