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的哥 東廊撼低兩交警鐵騎

【本報訊】九旬的哥疑一時失魂,東廊撞低兩部警察電單車。前晚十一時許,兩名交通警員駕駛電單車沿東區走廊往上環方向行駛,至近鰂魚涌位置,由於需要處理一宗壞車事故,將兩部電單車停泊於第二線路面。

不久一輛的士駛至,疑收掣不及,將兩部電單車撞倒。事發時,兩名交通警員已落車執行職務,事件中無人受傷,而被撞的兩部電單車亦僅輕微損毀,部分零件散落地上。涉案姓文(九十一歲)男的士司機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意外成因有待調查。

根據本港法例,並無對司機年齡設上限,但運輸署規定,年滿六十歲而未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駕駛執照有效期最長為三年;年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續領駕駛執照時,可選擇一年期或三年期,並須遞交於申請日前四個月內,由註冊醫生簽發證明申請者適合駕駛的《體格檢驗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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