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中暑未納職業病 工傷補償條例過時

炎熱天氣下工作容易中暑,地盤工人、清潔工是高危一族,去年七月發生康文署員工獨自巡查樹木後,疑中暑並失救至死的工業意外。現有法例雖要求僱主提供避暑措施,但指引只供參考,且欠缺執法而形同虛設,中暑亦未納入職業病補償範圍。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現行工傷法例已不合時宜,政府應檢討並修改法例,將中暑等納入職業病補償範疇。

《僱員補償條例》內羅列四十八種受法例保障的職業病類別,惟常見的中暑、猝死等均不在條例之內。「現時工傷條例照顧唔到工人需要,佢哋只可以自保。」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該條例於多年前訂立,至今未有適時更新,中暑等疾病目前仍未納入法例保障的職業病範疇,故僱員出事難以循職業病索償,但可嘗試循工傷方向索償。他指以往由於炎熱天氣情況未算嚴重,故當時政府未有考慮把中暑納入職業病類別,但近年全球暖化加劇,酷熱天氣增加,當局應適時檢討法例。

僱員可自購保險加強保障

陸建議僱員可自行購買人壽或醫療保險,以保障在中暑或患上其他未納入職業病補償範疇的疾病時可獲得賠償。但從僱員長遠福祉設想,他認為政府應該擴闊職業病涵蓋範圍,納入中暑等疾病,讓工人獲得更好保障;工會亦應加強教育員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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