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愛駒贏800萬 萬元茶錢塞畀職員 女馬主判守行為

香港賽馬會全費會員兼馬主王梁秀卿,前年年底在其愛駒勝出賽事,為她贏得近八百萬元獎金後,欲分一萬元給馬會職員作「茶錢」,職員雖然拒收,她仍將鈔票放在地上之後離開,職員惟有拾起鈔票匯報上級。王梁秀卿因此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與公共機構有事務往來時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同意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裁判官遂下令被告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其控罪獲撤銷,但涉案的一萬元則要充公。

六十一歲被告王梁秀卿報稱家庭主婦,控罪指她於二○一八年十二月九日,與馬會進行事務往來時,無合理辯解而向受僱於馬會的公職人員,即在沙田馬場第一座看台三樓、三○一號馬主私用廂房三三二號投注櫃位工作的女子梁雪冰及其他職員,提供一萬元的利益。

控方昨日表示,經考慮過案情、涉案金額和事件背景之後,同意不提證供起訴被告,但是要求她簽保守行為,辯方表示同意。

曾聲明已閱讀《防賄條例》

案情指,被告是馬會全費會員兼馬匹「時時精綵」的合夥馬主,她在二○一七年申請入會時,曾聲明已閱讀及明白有關《防止賄賂條例》的通告,而根據條例,馬會職員亦屬公職人員。此外,馬會又曾向被告發出設施指南,提醒她不可給職員茶錢。

被告與丈夫自二○一七年起,不時到涉案廂房觀看賽事和用饍,由於兩人不懂得填寫彩票,故在廂房投注櫃位工作的梁等人不時幫忙。

去年拒絕出席警誡會面

直至案發當日,被告有份擁有的「時時精綵」在「浪琴表香港瓶」賽事中勝出,她可分得約七百九十八萬元獎金。賽事完結後,被告步出貴賓室行向投注櫃位,梁上前恭賀她在賽事中獲勝,她即從褲袋取出一疊共廿張五百元的紙幣給梁,稱該些款項是給予櫃位職員的「茶錢」。

梁婉拒收款,被告遂將錢放在櫃位後面的地上,之後偕丈夫離去。後來有職員拾起金錢,但因被告再沒有折返,職員遂將錢交給上級處理。廉署人員於去年五月中邀被告進行警誡會面,但被告拒絕出席。案件編號:STCC 116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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