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陳凱旭專業失德 除牌緩刑

【本報訊】西醫陳凱旭因一六年在雜誌文章作出有宣傳成分及錯誤陳述,被控專業失德。醫學委員會昨展開聆訊,裁定陳三項專業失德成立,判除牌三個月,緩刑卅六個月,期間再犯將從醫生名冊永久除名。

於雜誌作錯誤陳述

醫委會秘書處一六年九月廿日接獲投訴,指控陳在一篇同年八月刊於雜誌《旭茉JESSICA》的文章中,宣傳醫療設備品牌,並稱自己有多年治療皮膚問題經驗。醫委會委員指,文章中寫道陳「有多年兒童及皮膚診症經歷」是宣傳性陳述,藉以推廣「微針射頻」等美容治療。而陳在文中使用「香港家庭科醫生」亦屬錯誤陳述,此頭銜非醫委會承認的資格,陳亦從未列入任何專科醫生名冊。

陳的律師求情時指,該頭銜是由雜誌編輯加上,並非陳自行撰寫,惟醫委會委員指,根據專業守則,醫生為公眾或病人提供資訊要受規限,例如不能為醫學產品或治療作推廣、令受眾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等,醫生亦應負起責任,確定資料不違反規定。

醫委會最後裁定陳三項專業失德成立,判除牌三個月,緩刑卅六個月。若陳在期間再涉推銷宣傳事件,被控專業失德罪成,將從醫生名冊中永遠除名。陳在一○年及一八年分別因派發宣傳品和在藥物標籤上貼錯病人資料被控專業失德,兩次均被裁定罪成,並收到警告信。醫委會委員亦特意提醒,今次是陳的最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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