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

【本報綜合報道】為回應北京推行「港版國安法」立法,美國參議院當地時間周四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可對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及實體施加制裁。該法案被視為去年通過並已生效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加強版,它有待眾議院通過及總統特朗普簽署後,便會正式生效。

賦權凍結在美資產 禁止入境

法案要求國務卿在立法後九十天內向國會報告,列出助長中國政府未能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或《基本法》義務的「外國人士」(個人或實體),行為包括令港人無法享受集會、言論、新聞自由或司法獨立、無法參與民主選舉,或有損香港高度自治,制裁對象包括鎮壓示威者的警員及實施「港版國安法」的中共官員;並列出在知情下與這些「外國人士」進行重大交易的外國金融機構。

至於制裁手段,法案賦予總統權力,凍結制裁對象在美資產,禁他們入境美國。與制裁對象有顯著交易的銀行亦會受制裁,包括限制與美國交易、使用美元結算等。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不同的是,《香港自治法案》條款更辣,牽涉範圍更廣,如潛在制裁對象首次包括國際銀行。

港府強烈反對 轟損共同利益

有份提案的民主黨參議員范赫倫(Chris Van Hollen)指,法案對北京發出明確訊息:破壞香港自治要承擔後果。法案聯署人之一共和黨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指,「這是我們阻止北京摧毀香港僅餘自由的最後機會」。除《香港自治法案》外,參議院同日亦通過一項決議案,譴責北京推動「港版國安法」立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

對於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香港政府表示強烈反對。港府發言人敦促美國國會停止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指該法案及所謂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只會損害港美關係和共同利益。發言人重申,如何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屬於中國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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