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四大立選問題 政府必須研判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日前在立法會表示,已向選管會反映要求改善建議。局長所答是要把決策責任推給選管會。其實立法會選舉還有四大政策問題急待解決,希望政府及時作出研究和決策。

把關失職 無掩雞籠

關於候選人資格的入閘把關問題。去年區議會選舉出現嚴重的雙重標準情況,特區政府曾三令五申公開聲稱會嚴格按照法律為準繩,根據區議會參選人的事實依據嚴肅把關,可是結果只是DQ黃之鋒一人的參選資格,卻讓許多公然打着「港獨」旗幟的參選人或打着本土招牌的「港獨」分子,以及黑暴暴徒,甚至已被警方拘捕的黑色暴亂骨幹或搞手入閘參選。對於這樣的「放生」,連反中亂港集團也說「大跌眼鏡」,喜出望外。社會公正輿論也質疑是否黃之鋒威嚇選舉主任會向美國舉報的威脅得「米」?是否每區的選舉主任都怕美國制裁而放棄對參選人入閘把關?對此嚴重的「無掩雞籠」式的把關失職,政府既守口如瓶,又無人問責下台,真是豈有此理!特首林鄭月娥、前政制局局長聶德權及選管會主席馮驊都有不容推卸的失職責任。對於這樣嚴重的失誤,社會公正輿論和政界早已公開要求政府改革把關機制,成立一個專責委員會負責審批參選人的資格,避免要選舉主任個人承受這政治壓力,以及統一審批的標準。可是政府對這樣一個合理合法的改善建議,卻一直束之高閣,不研究、不諮詢。

關於候選人的人身安全及其家人安全問題。去年區議會選舉活動中,有多位建制派候選人及其家人被恐嚇和跟蹤。何君堯議員在選區內行人道上拉票,被兇徒以利刃埋身刺殺,幸好吉人天相,刀鋒距離心臟尚有微細距離,否則不堪設想。九月的立法會改選涉及中美角力和香港管治權的爭奪,政治鬥爭自必更趨激烈惡化,政府維護候選人及其家人的安全是責無旁貸的,請問曾國衞局長有考慮過嗎?萬一出現如台灣陳水扁中槍事件,請問政府又如何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如何確保選舉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關於助選團義工的人身安全問題。去年區議會選舉政府不肯「先平暴,後區選」,令選舉活動是在一片恐怖的黑色暴亂中「夾硬」進行。建制派候選人的助選團義工多是來自長期服務社區的街坊義工,姓名、樣貌及住處很容易被識別,針對性恐嚇「起底」。黑暴勢力便在社區的互聯網絡上廣發「起底」或抹黑醜化訊息,甚至公然進行人身安全威脅,再加以在助選團進行街上拉票活動時進行暴力衝擊,製造血案。曾有助選團成員在競選活動中被黑暴分子以汽車撞擊受傷,對此,政府絕不能置之不理,必須研究如何規管選舉活動,確保選舉安全,尤其必須打擊和取締那些恐怖暴力分子,把他們繩之以法,切實保障公眾安全和市民自由選舉的權利。

關於引用《緊急法》更改立法會選舉日期的問題。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必須預早籌謀,準備預案,倘立法會選舉期間出現如去年黑暴瘋狂肆虐的緊急不受控局勢,當局必須考慮採取引用《緊急法》的措施,「先平暴,後立選」,絕不能、更不應再犯去年的歷史性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