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雙重國籍

英國宣布,若中國頒布「港版國安法」,英方將修改移民政策,延長BNO留英時間,從半年延至一年,方便BNO持有人去英國上學或找工作,再轉為正式英國國民。雖然英方態度仍然閃閃縮縮,口惠而實不至,但「港版國安法」是中國內政問題,英方竟然說三道四,北京不可能不回應,故此中國駐英大使警告,英國勢必為此舉「付出代價」。

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對英國的挑釁如何回應以挽回國體我們不知,但老實說,英方利用這個方法威脅中國,其實只是賣賣口乖,沒有太大實質影響。回歸前英方估計有二百萬人左右有資格申請BNO,結果只有約三十萬人申請,可見這種二等公民資格在香港不見得特別吃香。香港對英國這種小動作的最佳回應是把決定交回市民,同時嚴格執行中國一早宣布的不承認雙重國籍政策。

中國在處理香港回歸時,最大錯誤是過分寬鬆,令別有用心者有機可乘,香港蒙受其害,執行國籍法是其中一個例子。儘管有香港華裔居民擁有外國國籍,只要他們不正式宣布,特區政府一律當作中國國籍居民看待,這些擁有外國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一樣享受香港政府提供給市民的種種優惠,例如享用廉價公共醫療服務、申請及居住資助房屋、子女享受免費教育、上大學享用政府資助等。他們甚至有權投票和參選,享盡本地居民的政治權利。結果是不少站出來高調反中反政府的人都持雙重國籍,有恃無恐,因為他們覺得當局勢弄得一團糟時,大可以立刻逃遁國外,不需要面對任何後果。

如果英方拿改變護照政策做文章,香港大可以收緊香港居民資格,規定凡是拿外國護照者,即當作放棄中國籍,也失去香港永久居民資格,不能自動入境,需要工作簽證才能在港就業,不能享受本地居民的醫療、教育、公共房屋和其他福利津貼。作為居港的外籍居民,選舉及被選權當然也應受限制。這個新安排不是排斥外籍居民,而是實事求是,分辨清楚權利義務。試問有哪個國家或地區的外籍居民如香港般,可以享受本國籍居民同等的社會福利及政治權利?

要解決過去混淆的雙重國籍問題,其實可以很簡單,要求有疑問的當事人先作一個簡單宣誓便可以了,但事後要嚴格執行,凡有虛報和發假誓被發現者,必須重罰,除了取消已享有的優惠和福利,隱瞞期間取得的利益要盡數交還,凡持有外國國籍在香港參與政治活動和作煽動者,一概劃歸國安法的規範作處理。當然,行政立法兩會議員及首長級公務員職位,應規限由本國籍人士擔任,避免現時隱藏的雙重國籍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