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闢民居實驗室 藏仿製槍炸藥原料

反修例風波踏入一周年,除了縱火堵路破壞,更屢次揭發有人藏有槍械及自製爆炸品,利用強大殺傷力威脅市民安全。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查出有人暗中透過海外網站,連番購入可製成爆炸品的化學原材料,昨晨在灣仔區拘捕兩名男女,並檢獲四支仿製槍、一批可合成爆炸品的原材料及示威旗幟等,不排除有人囤積「火力」,密謀日後在反修例活動中製造腥風血雨。

另檢示威宣傳旗幟及手機電腦

警方早前收到情報,發現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四月期間,有人多次經海外網站購買用以製造爆炸品的化學品原材料。警方經深入分析及部署後,昨晨約七時採取行動,派員同時掩至灣仔區兩個住宅單位,以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拘捕一名十六歲青年及一名五十二歲女子。行動中,警方檢獲四支懷疑仿製槍械、一批包括丙酮、雙氧水、強酸、氧化劑等的化學品原材料、一批示威宣傳旗幟、一部電腦及四部手機等。

警方表示,被捕二人為親戚關係,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仍在追查涉案槍械及化學品的用途,有關槍械現已交由軍械鑑證專家檢驗,不排除與反修例活動有關。

據了解,涉案單位面積分別三百多呎及五百多呎,化學品分布在客廳不同位置,有人利用發泡膠盒等將部分狀態不穩的化學品固定,慎防碰撞引發危險,而屋內亦發現溶劑及玻璃器皿等器具,令民居變得猶如爆炸品實驗室。

涉案化學品性質不穩 易釀火災

根據爆炸品處理課人員的調查,案中的化學品材料可製成不同類別的爆炸品,部分會產生煙火效果,另有部分可合成炸藥引發傷亡,過往多宗自製炸藥案亦曾有相同化學品的蹤影。由於化學品性質不穩定及易燃,發生意外可致火警甚至爆炸,危及住客安全。

警方表示非常關心青少年犯法案件,相信他們可能在網上受人煽動,因而做出違法行為,呼籲家長留意子女有無異樣,如發現他們購買或處理化學品原材料,應通知警方或尋求協助。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任何人製造爆炸品,或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屬於爆炸品的任何物品,除非他能證明是出於合法目的,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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