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低估機構人手 促更改撥款基礎

【本報訊】港府自二○一七年起檢討實行廿年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惟檢討未有如期在兩年內完成。社會福利署成立的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專責小組過去進行約十二次會議,有小組成員透露,部分建議已達成共識,包括成立五年一檢的制度。

小組同意設5年檢討機制

不過,有資料顯示社署低估不同社福服務人手所需,部分非政府機構更沒按薪級表為員工加人工,令中低層員工工資長期偏低。成員促社署更改撥款基礎,為機構增加資源,並設中央人手登記制度,監管機構調整工資。

現時有一百六十多間機構接受整筆撥款,審計署曾批評制度下機構的帳目混亂,小組成員兼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透露,小組同意機構入帳時要分開資助及非資助的撥款,避免交叉補貼,小組亦同意要設立五年檢討機制,每年檢視不同服務的需要,如更新人手數目等。

至於有關整筆撥款制度的人手編制及撥款基準等事宜則未有進展。張志偉表示社署透過數十間顧問公司收集業界資料,資料反映社署低估不同服務人手需要,例如有長者服務所需人手多於社署估計的一成以上。惟業界流失問題嚴重,資料顯示業界前線人員的離職率逾一成五。

整筆撥款按薪級表的中點薪級等因素為不同機構撥款,張指數據顯示大部分機構支付予僱員的薪酬沒有超過中點薪級,變相員工工資頂薪點只及中點薪級,但薪酬支出已佔撥款九成,反映資源不足。他認為社署有必要調高撥款基礎,由中點薪級改為中點薪級以上的兩至三個薪級點,為機構增加資源,同時要求機構承諾會按薪級表加人工,以統一業界薪酬。社署未有回應相關建議,僅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檢討預計在今年十二月完成。專責小組完成檢討後,會將檢討報告提交勞工及福利局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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